本報北京9月12日電(記者
王亦君)國家保密局與民政部在今天上午聯合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自今年8月起,對全國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因自然災害導致死亡人員的總數及相關資料解密。據了解,這是我國首次由國家保密局出面對國家秘密事項宣布公開解密。
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副司長鄒銘介紹說,近幾年來
,根據救災工作的需要,重大自然災害的死亡人數、年度因災死亡人數已逐步公開,基本保證重大災情在兩個小時內到達民政部及中央有關部門,這有利于引起社會各界對自然災害的關注,并提高全民減災意識,也有利于在減災和救援領域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兩部門此次發文,決定將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死亡人員總數不再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是將這一做法制度化、規范化。
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沈永社表示,過去,我國把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死亡人員總數作為國家秘密事項,是基于當時的歷史條件所作出的決定。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減災事業的發展,繼續把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死亡人員總數作為國家秘密,既難以適應我國救災工作發展的實際需要,也不符合國際社會的普遍做法。
他強調,保守國家秘密與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相輔相成,這一事項的解密,有利于做好救災工作,有利于做好保密工作,有利于推進政府部門政務公開,有利于充分保障人民群眾享有知情權以及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他同時表示,國家秘密的解密工作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今后在其他領域的一些事項也會逐漸解密。
中國人民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政府管理與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張成福教授就此事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民眾的知情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一舉措表明我國政府在保障民眾的知情權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
張成福說,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存在著政務透明度不夠的痼疾,許多政府官員固守著“政府信息公開不公開都一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維定勢,認為對民眾公開政府信息是種“恩賜”。“但事實上,民眾的知情權是民主社會公民最基本的權利”。
張成福說,我國80%的有用信息由政府所掌握,如果這些信息大多處于不對外公開狀態,會嚴重地制約經濟發展。同時,政府信息公開是防止腐敗的治本之策,要從源頭上防止腐敗,就必須要改變權力行使的方式,使其過程處于公民監督之下。
張成福進一步解釋說,我國的《保守國家秘密法》已經施行了近10年,其中規定的國家秘密定密標準模糊、程序不嚴、范圍過寬、期限過長,將大量的一般事項作為國家秘密保護,增加了社會成本,妨礙了政府信息資源為社會所利用,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從更深遠的意義來說,也不利于真正的國家保密工作。隨著政府信息公開的不斷發展,亟需進行修改,從而和不同的信息披露制度進行協調。
曾經有一些觀點認為,在一些特殊的情形或條件下,如戰爭、疾病或地震、洪水等重大災難時,或涉及到公安、醫療、防疫、救災等部門時,公開信息可能反而會危及到公共利益。對此,張成福表示,我不認為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會危害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個人隱私與商業秘密等。我國正在進行政府信息公開的立法工作,其首要任務就是在政府信息公開與保護其他社會公共利益之間尋求平衡,并通過一系列的制度設計,來保障其他社會公共利益不受損害。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