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團島一路的張先生問:聽說必須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金才能享受退休金?有這個規定嗎? 答:有這個規定,保險金必須繳滿15年。國發[1997]26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此規定為:1998年10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繳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按月享受基本
養老金待遇。 ●家住延安路的王先生今年53歲,現處于失業狀態,如果無力續繳保險金,以后還能享受養老金嗎? 答:如果王先生繳納養老保險費已滿15年,現在沒有能力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退休后仍可享受養老金。但希望王先生積極就業繼續參保繳費,因為他的養老金水平的高低是與其繳費年限長短和繳費高低緊密相關的,繳費時間長,繳費工資高,其退休后養老金則高,反之則低。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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