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淄博9月4日訊(通訊員董振霞記者王恒)所有的外地進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符合一定條件,并在市建委備案,否則將被視為不守法,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這是從9月1日開始實施的《淄博市外地進淄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規定的。從9月1日開始,所有的外地進淄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在一個月內,到淄博市房地
產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
新規定明確,所有進淄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外地企業必須遵守淄博市對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的各項規定,并符合省內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取得三級以上(含三級)房地產開發資質,省外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取得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的相關要求,其駐淄管理機構應當配備滿足項目開發管理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
外地進淄開發企業進入該市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實行登記制度,登記意見有效期為1年,企業在所在地資質年檢后,應當將資質年檢情況告知淄博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備案登記時,外地進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提交淄博市外地進淄房地產開發企業登記表;營業執照與資質證書原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進淄管理人員材料(任職文件、職稱證件、勞動合同,均提供原件和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信用檔案打印稿(加蓋企業單位公章和所在地市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單位公章、齊縫章)。
經登記的外地進淄房地產開發企業被降級達不到進淄博市開發資質等級要求或注銷資質的,不再允許其在該市承擔新的開發經營項目,凡是未經登記和經登記達不到進淄開發要求的外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市房地產開發管理部門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