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天,記者從市殘聯獲悉,為維護殘疾人勞動就業的合法權益,促進殘疾人就業,市殘聯、市財政局日前聯合出臺了《青島市促進殘疾人就業暫行辦法》,從今天起,殘疾人就業將獲得資金扶持等多項利好。
辦法規定,對首次經營服務業、維修業、加工業、種植業、養
殖業、手工業和家庭副業的殘疾人,根據項目類型和規模等提供一次性扶持金。其中,工業項目不超過8000元;小商業、服務業、種植、養殖業等不超過4000元;三人以上組織起來經營較大項目不超過20000元。城鎮殘疾人到街道殘聯申請扶持金,農村殘疾人到鄉鎮殘聯申請。
辦法規定,殘疾人從事社區就業崗位工作,每人每月將獲得150元工資補貼和200元社會保險補貼。社區每安置1人且工作滿1年(不含物業管理公司崗位),用人單位將獲得一次性1000元崗位開發補貼。
辦法規定,企業舉辦以安排智力殘疾人為主的庇護性生產班組,安排5人以上,簽訂2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將一次性按每人5000元給予補貼。補貼用于購置方便殘疾人生產的工具、設備和改善殘疾人生產環境。另按每人每月150元標準給予工資補貼,按每人每月200元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辦法還規定,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在聘請各行各業的能工巧匠以師傅帶徒弟的形式對未就業、失業殘疾人進行技能培訓中,要與師傅簽訂《能工巧匠名師培訓殘疾人技能協議書》。殘疾人經培訓開業的,每培訓一人,一次性給予師傅600元培訓補貼。(張穎
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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