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近日,山東省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文件,嚴禁高校貸款用于建設賓館、廣場等“形象工程”;對無視財務風險、繼續盲目擴大貸款規模的高校,山東將采取扣減專項資金撥款等方式實施處罰。
據了解,為解決高校發展過程中的實際困難,山東大部分高校都積極利用銀行貸款,努力擴充優質資源。但
也存在個別高校對貸款論證不充分,貸款規模偏大,少數高校依靠貸款鋪攤子、上項目,盲目追求高標準等問題。
對此,山東省規定,高校貸款應堅持有借有控,規模適度,不得用于建賓館、廣場、假山、人工湖等形象工程,以避免貪大求洋、追求奢華等浪費行為。同時,嚴禁高校利用貸款對外投資,防止因投資活動或項目開發失敗而形成呆壞賬損失,嚴禁高校利用貸款資金提高或變相提高人員待遇。
山東省要求,高校貸款規模不能超過學校的償債能力,學校年度內償還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數額不能影響學校的正常運行,是控制高校貸款規模最基本的標準。為完善高校貸款預警機制,今后山東省教育廳、財政廳將定期審查確定高校貸款的最高警戒線,并予以通報。
責任編輯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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