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在校本科生達到法定年齡后可結婚并產子。”這是新修改的“浙江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中的條款。日前該校公布了新細則的具體內容。 新細則規定“女生達到晚婚年齡結婚后,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休學。但因生育造成的醫療費用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休學期間學校將“保留其學 籍”,而此前的校規明確表明大學本科生不可結婚,更不用提生子。“這是對公民權利的尊重。”該校教務處處長樓程富說,但這并不意味著學校鼓勵學生這樣做。
早報訊 “在校本科生達到法定年齡后可結婚并產子。”這是新修改的“浙江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中的條款。日前該校公布了新細則的具體內容。
新細則規定“女生達到晚婚年齡結婚后,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可以休學。但因生育造成的醫療費用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休學期間學校將“保留其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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