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國銀監會日前召開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這意味著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有了新規。 近年來,隨著國有商業銀行改革不斷推進,我國在處置不良金融資產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但同時不良金融資產剝離、管理和處置中
也存在一些較為嚴重的道德風險,引發了一些違法違規案件,導致銀行業資產流失,這反映出當前不良金融資產處置市場發育尚不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仍不完善,處置業務運作尚不規范。 新出臺《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目的就是要通過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不良資產剝離、收購、管理和處置過程中的盡職要求和相關責任,規范不良金融資產處置行為,嚴格監管道德風險,促進有效提高不良資產處置效率。《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對資產剝離收購、管理到處置各個環節,都提出了基本盡職要求,對潛在的風險點進行提示,并為不良金融資產處置創新預留空間,這不僅是促進資產管理公司規范發展的需要,也有利于規范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資產處置行為。 不良金融資產處置涉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不良金融資產開展的處置前期調查、資產重估定價、處置方式選擇、處置方案制定與執行等一系列活動,是一項包含資產重組、定價和資本運營等多種專業技能在內的知識密集型金融業務。(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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