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深夜,湖南女孩芳芳的叔叔和父親試圖將芳芳轉院回湖南,由于受到院方和當地派出所的反對,最終未果。(攝影:陳文閣)。圖片來源:南方都市報
本報訊
前日晚上,就在受害女孩芳芳在其叔叔協助下,準備坐上輪椅離開深圳市寶安區公明醫院起程返回湖南老家治療時,當地警方以芳芳涉嫌賣淫必須接受調查為由,拒絕其離開深圳。
前日晚上10時,公明醫院大門口,芳芳的輪椅被保安和東周派出所一名便衣民警攔下后,芳芳的情緒一度失控,她當著眾人的面失聲大哭起來。隨后,寶安區政府、區公安分局及東周派出所有關負責人相繼趕到現場,對芳芳家屬進行說服和解釋。其家屬情緒十分激動,表示芳芳只是想回家,并且她是受害人,當地政府沒有任何理由阻攔其回家。在幾個小時勸阻無效的情況下,當地警方一位負責人稱,如果芳芳家屬強行帶她離開寶安區,警方將以芳芳涉嫌賣淫必須接受調查為由對其予以扣留。無奈之下,芳芳家屬參加了有寶安區政府、區公安分局、東周派出所、公明醫院、志愿者見證人等多方參與的協調會。
昨日上午8時,協調會在公明醫院7樓會議室舉行。經芳芳家屬強烈要求,寶安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謝寒代表當地政府,與芳芳家屬簽訂了一份協議。協議的大概內容是:當地政府將負責芳芳所有的治療費用,包括前期治療和后期消字的所有費用;改善芳芳所住病房的條件;為芳芳及其父親免費提供食宿等。謝寒在協議上簽字后表示,當地政府一定會實現協議中所承諾的一切。當時在場的一位徐先生作為志愿者見證人在協議上簽了字。芳芳家屬表示暫時滿意,但是要看當地政府對承諾的兌現情況。
昨日上午9時,芳芳在志愿者見證人徐先生陪同下回到病房,途中,芳芳始終默默無言。回到病房后,醫院將芳芳轉到了帶陪護房的套間病房,醫院也承諾,從即日起為芳芳及其父親免費提供伙食。
本報實習記者 方瑜 記者 龍玲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