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日就戰爭賠償起糾紛 韓國:日本仍需負“法律責任”日本:已經給予經濟補償 據新華社電 韓國政府26日發表聲明說,日本政府仍需對其上世紀殖民統治朝鮮半島時所犯“反人道罪”負“法律責任”。日本政府則在當天回應稱,日本已根據兩國1965年關系正常化協議,支
付給韓國經濟“援助”,從而不再負有賠償責任。 韓國政府26日公布了上世紀60年代的3.5萬頁解密文件,其中包括與韓日兩國關系正常化談判有關文件以及1965年關系正常化協議。在一個特別小組仔細參研解密文件后,韓國總理府認為日本仍需對殖民期間所作所為負法律責任。韓國官員還說,韓國無意要求就正常化協議重新談判,而是將堅持通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等國際組織向日本施壓,力促其為“慰安婦”等問題正式道歉,并履行賠償。 面對韓國政府的表態,日本方面堅決否認。日本政府一直認為,日本已根據1965年日韓關系正常化協議付給韓國經濟“補償”,所以已擺脫所有賠償責任。 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26日說,日本政府在“慰安婦”問題上不負“法律責任”。他說:“我們的立場與韓國政府不同。”日本外交部也在26日重申日本政府立場,認為1965年協議已完全解決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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