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市南區的張小姐昨日向生活熱線反映:自己因為要急著回家取東西就在離家很近的地方打了個車。車到了后,計價器顯示7元,司機問她收了8元。張小姐知道調了起步公里數,就沒多想。可辦完事,張小姐才發現出租車票上公里數是2.6公里———司機鉆了空子。另外一位讀者李先生則在夜間打車回家時,在對
照價格表時,沒有細看公里數,也被多收了1元錢。這兩位讀者都表示,1塊錢雖然不多,但讓人心里很不舒服。在此《生活》提醒各位讀者,在出租車計價器調整期間,看好公里數再付錢,并索要發票。另外,如果計價器已經調整,由于暫時沒有標識,因此一定要核對好發票的公里數,不必再對照價格表付款。李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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