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康友娛樂園等2家文化娛樂場所從事量販式KTV文化經營項目的立項或變更申請,根據國務院《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娛樂場所的設立不得在可能干擾學校、醫院、機關正常學習、工作秩序的地點”;“娛樂場所的邊界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第十條“下列人員不得擔
任娛樂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員,不得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管理活動:(一)因犯有強奸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賭博罪,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或者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曾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二)因犯罪曾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之規定。現將我局掌握的上述場所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若發現該場所實際情況與公示內容不一致的事項,請廣大市民于9月6日前書面告知我局。受理地址:黃島區長江中路369號,郵編:266555,聯系電話:86988807,聯系人:丁振勇,反饋意見請直接送至黃島區文化局審批窗口反饋意見箱。擬設單位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性別有無上述犯罪記錄備注黃島康友娛樂園\北屯村老村委會房\薛秀娟\女\無\新設黃島紅鑫海音樂廣場\太行山路168號薛吉奎\男\無\變更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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