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昨日結束的成都市外事干部培訓班上獲悉,成都市日前出臺政策,對領導干部因公出訪進行嚴格規定。規定明確,成都市副局級以上領導干部因公出訪時,不得以任何名義攜帶配偶。
針對副局級以上領導干部因公出訪方面,成都市日前已出臺政策加強管理。規定因公出訪必須有明確的公務目的和實質性內容。
凡可由較低級別的領導干部完成的任務,不派較高級別的領導干部出訪。各級各部門不得把出國(境)訪問當作待遇,搞照顧性安排,堅決杜絕無實質內容的出訪。嚴禁巧立名目編造出訪任務和搭車出訪等。
對違反有關外事規定的出訪團,市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團組單位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記者 李婭 實習記者
劉潤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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