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財產價值難定“網絡大盜”逃脫嚴懲盜竊近百萬僅判一年半 專家:法律無相關規定
大肆竊取網絡游戲玩家的賬號,隨后出售游戲裝備牟取利益,涉案金額達上百萬元。今日,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對該起“網絡盜竊大案”作出一審宣判。然而
,由于沒有相關法律依據,法院對該案3名網絡大盜只能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罪,判處刑期最長為一年零六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12月,被告人祁建編制了一截取“傳奇”網絡游戲用戶賬號、密碼的特洛伊木馬程序(cmcc木馬程序),并將該cmcc木馬程序發送給被告人陳琿等人。被告人陳琿為了竊取“傳奇”網絡游戲用戶的虛擬裝備進而牟取非法利益,雇傭了被告人曾濤非法入侵金華市公安局網吧管理系統的網站,將cmcc木馬程序加入其中,嚴重影響了各網吧內計算機的正常運行,致使大量在各網吧內上網的“傳奇”網絡游戲用戶賬號、密碼被截取,被告人陳琿利用截取的賬號、密碼大量盜取“傳奇”網絡游戲用戶虛擬裝備,并通過www.網站交易牟利。
金華警方在偵查此案時發現,該案所盜取的網絡游戲賬號至少十幾萬個之多,涉案金額近百萬元。此案在當地的影響力極大。由于cmcc木馬程序波及范圍廣曾一度造成該市大部分網吧“歇業”,網吧業主損失慘重。對于這樣的判決很多網吧業主不解:為何只能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罪,而不是以盜竊罪論處,這豈不是“便宜”了罪犯?
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龔英明告訴記者,由于該案中被告人所竊的裝備系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財產,無法以實物形態呈現,其具體價值難以認定,因此如認定盜竊罪名則缺乏要件。
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個部門對此類財產的價值進行有效的認定,法律在此處也沒有相關規定,因此只能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立案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