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個稅征收門檻有望提高到1200元,可最后提交審議的草案修訂稿為何又提高了300元?記者采訪了我國著名財稅法專家、北京大學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隆亨教授。 今年7月確定1500元 劉教授介紹,對于這次個稅法的具體修訂方案,最初
也是提出了兩套方案。修訂方案直到今年上半年都還是1200元,1500元是今年7月才最后確定的方案。 如采用1200元的方案,就涉及到一個是否需要給地方的機動權或調整權問題,并且1200元還不足以達到進行修訂的力度;如用1500元的方案,則可實行全國統一的費用扣除額標準,不再給地方調整幅度權。 1500元還充分體現了法律的適應性和前瞻性,1500元就可以作為明年后年,甚至更遠的標準。 每年稅收減少200億 劉教授稱,1500元已是低收入,我們把1500元以下的人都解放出來,不用他們納稅是對他們的一個非常好的保護。個稅起征點提高到1500元也可排除稅務局的顧慮,在財政可承擔范圍之內。經測算,調整后每年稅收總體要減少200億,但國家稅收的總數是2萬多億,是國家財政完全可以負擔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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