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困難戶6種大病有救助
由政府撥款和社會捐助等多渠道籌資,主要救助對象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由該局與財政局、衛生局聯合制定的“建立農村醫療救助制度”有關文件目前已經下發,只需我市各區市出臺相應
的實施細則,即可在近期讓農村患有6種重大疾病的居民得到醫療救助。
據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建立農村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制度,是市政府今年為群眾要辦好十二件實事的組成部分。我市農村醫療救助是建立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礎上,由政府撥款和通過社會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籌資,主要救助對象是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救助的病種和范圍包括:1、尿毒癥;2、惡性腫瘤;3、白血病;4、慢性重癥肝炎及并發癥;5、心腦血管疾病;6、精神病;以及各區(市)確定的其它重大疾病。
救助范圍是指在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救助條件的有關的住院醫療費用。與我市城市醫療救助制度相比,增加了心腦血管疾病和精神病兩個病種。
按有關規定,農村醫療救助按年度實施,對已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低保人員,當年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發生的符合合作醫療補助范圍內的費用,經合作醫療補助后,個人自負費用超過一定限額并影響家庭基本生活的,按標準給予醫療救助。對農村低保人員中的五保戶、殘疾人和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家庭,應適當提高醫療救助標準。(記者
潘修雷 通訊員 劉樹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