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早報記者將作為陳述人,參加《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聽證會在昨天的早報報道后,早報服務熱線82881515和記者手機便響個不停,昨天共有50余位市民對物業管理的相關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有三成市民關注小區停車收費問題。 小區
停車收費是焦點 “小區停車是否應收費,收費應按什么標準?”從市民打來的熱線和發來的短信看,小區停車收費問題成為絕對的焦點。
家住李滄區百通花園的一位業主在電話中表示,小區物業收取看車費,應該征求全體業主的意見,不能強制性收取。而家住海川路紳園的一位業主則說,目前不少業主放著自己購買的車庫不用,反倒把車停放在小區的馬路上,堵住了小區的消防通道,因此他建議物業管理條例中應明確規定,小區內的車庫必須啟用,車庫數量不足導致部分車輛停在路上的,應該向停在路上的車輛象征性地收費,以方便日常管理。
新房鑰匙不能當“把柄”
“在新條例中,還應加入從哪里買房,就從哪里拿鑰匙的規定。”現在前期物業公司與小區開發商有著說不清理還亂的關系,目前一般的規矩是,業主入住時必須先期交納半年的物業管理費,否則拿不到新房鑰匙,市民魏先生認為,這個辦法不合理,希望新的物業管理條例能對這個問題進行限制。
業主不交費應該有制約
很多市民也表示,有些問題不是物業公司的原因,也有部分業主的因素。
家住長春路2號銀河山莊的高先生向記者反映,前一段時間,他所住小區的一部分業主無故不交物業管理費,去年將一個服務不錯的物業公司給“炒了”。現在,新的物業公司來了,可那些人還是不交物業管理費,下一步不知會怎樣。
高先生建議,在物業管理條例中應規定,物業公司服務好壞應由全體業主民主評議,如果認定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可以的,小區業主就不能無故不交納物業管理費。
有建議你可繼續提
如果你有關于物業管理方面的難題和建議,你可以繼續給早報打電話或發短信,8月31日,早報記者將把你的建議帶到《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草案)》的聽證會現場,作為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這一草案的參考意見。早報服務熱線82881515,短信發送至記者手機13708950909。(記者臧旭平實習生馬力偉)
市民建議選登
市民王先生:物業公司不能干預小區內業主選擇何種寬帶。
市民余女士:小區業主私自窗改門,物業公司應監督并及時舉報。
市民胡先生:業主委員會解散后,小區事務應如何管理?
市民黃先生:物業公司服務不好,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沆瀣一氣怎么辦?
市民李先生:物業收費標準應該與小區的硬件標準掛鉤,而不是與服務掛鉤。
市民官先生:小區垃圾收費應該明確細則,不應該每月收了衛生費后就不管不問。
市民魏先生:物業人員應該定期帶收廢品的人為居民解憂,不應該對收廢品的不管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