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今年甘肅省高校將嚴格按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收費,各高校堅決取締“轉專業費”等18種國家規定項目外的收費項目。 這18種收費包括轉專業費、贊助費、擴招費、定向費、跨地區建設費、專升本費、 假期住宿費、補考費、重修費、高考錄取通知書郵寄費、本科生錄取費、學位申請費、答辯費、論文印制費、旁聽費、注冊費、點招費、建校費以及押金、保證金和各類證、卡工本費等。此外,對未到協議就業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學校也不得收取違約金。
這18種收費包括轉專業費、贊助費、擴招費、定向費、跨地區建設費、專升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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