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經青島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批準,氣能工業(青島)有限公司(“公司”)的投資方由香港氣能工業國際有限公司變更為液化空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該股權轉讓自2005年8月15日12時生效。公司更名為液化空氣(青島)第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RemiCHARACHON。原氣能工業(青島)有限公司 的債權債務及已簽訂的合同繼續有效,將以液化空氣(青島)第二有限公司的名稱繼續履行。 特此通知液化空氣(青島)第二有限公司原氣能工業(青島)有限公司2005年8月15日
經青島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批準,氣能工業(青島)有限公司(“公司”)的投資方由香港氣能工業國際有限公司變更為液化空氣(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該股權轉讓自2005年8月15日12時生效。公司更名為液化空氣(青島)第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為RemiCHARACHON。原氣能工業(青島)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液化空氣(青島)第二有限公司原氣能工業(青島)有限公司200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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