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為減輕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營運負擔,維護客運出租汽車市場正常營運秩序,在通過網上價格簡易聽證的基礎上,市政府決定對我市客運出租汽車運價政策進行適當調整。新運價自2005年8月22日零時起實行。基價里程縮短一公里這次調整在現行起租費、車公里運價及其他運價政策保持不變的情況下,
將普通型、標準型和豪華型客運出租汽車基價里程由4公里調整為3公里。即:普通型:基價里程由4公里調整為3公里,起租費仍為7元,車公里運價仍為1.20元。標準型:執行普通型運價標準。豪華型:基價里程由4公里調整為3公里,起租費仍為10元,車公里運價仍為1.70元。打表計價有個過渡期預計本次運價調整過渡期大約在70天左右。在計價器未全部調整前,將采取“打表計程、人工計費”和“按表計費”并行的方式運行,即對計價器尚未進行安裝調試的車輛,經營者按計價器上顯示金額對照交通、價格主管部門發放的“運價政策調整對照表”收費,除付給乘客打印發票外,余額部分付給乘客專用定額發票;定額發票由市地稅局印制,面額分別為1元和2元。對計價器已安裝調試完畢的車輛,經營者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并付給乘客打印發票;為便于識別和監督,計價器已安裝調試完畢的車輛在車內貼有“計價器已調試”標簽,不得使用對照表和定額發票。六郊區市政策自己定我市政府主管部門將下放客運出租汽車運價管理權限。考慮到各區市的城市發展水平與市區(包括嶗山區、城陽區)不盡一致,客運出租汽車運營環境各不相同,決定對目前全市統一的客運出租汽車運價管理權限進行調整,即市內四區及嶗山、城陽區行政區域內的客運出租汽車運價仍執行青島市統一規定,其他區市客運出租汽車運價政策由各區市政府制定,報青島市價格、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各區市在制定當地客運出租汽車運價政策時應注意搞好毗鄰地區的銜接。(記者張貝劉蘭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