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衛生部辦公廳19日發出通知,要求各有關醫療機構有效禁止廠商利用各種手段在醫療機構內進行母乳代用品的推銷活動。 衛生部指出,少數醫療保健機構婦產科的醫務人員近期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幫助母乳代用品生產者和銷售者推銷母乳代用品,并從中獲利
,這嚴重違反了《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的第十三條規定:“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應抵制母乳代用品生產者和銷售者在本部門、本單位所做的各種形式的推銷宣傳,不得在機構內張貼母乳代用品產品的廣告或發放有關資料,不得展示、推銷和代售產品”。 通知要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通過醫療服務為生產、經營企業推銷其產品并從中獲利,或者將產品提供給孕婦和嬰兒母親,并不得接受生產者、銷售者為推銷產品而給予的奶粉饋贈。衛生行政部門發現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規定,或向孕婦及嬰兒家屬宣傳、推銷或代售母乳代用品的,要立即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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