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興寧8月17日電(記者王攀、趙東輝、劉錚)在發生123人被困井下的特大煤礦事故后,梅州市第四屆人大代表、興寧市第二屆人大代表和擁有“興寧市十大杰出青年民營企業家”“發展興寧經濟突出貢獻者”稱號的廣東興寧市大興煤礦礦主曾云高“轟然倒下了”。
梅州市大興煤礦“8·7”特別重大透水事故調查
組組長、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17日在事故現場表示,隨著調查工作的不斷深入,目前已初步了解到事故背后存在官商勾結的腐敗現象,調查組將堅決徹查。
距離事故發生地3公里外的黃槐鎮烏石頭村里,曾云高那座豪華的兩層洋房空空落落,一只狼狗貼著緊閉的鐵門朝門外過往的行人狂吠。村民說,現在只有曾云高的大伯還暫時住在這里看房子。
而曾云高本人,日前經梅州市人大常委會批復同意,由當地公安部門對其實施監視居住。同他一起被“控制”起來的,還有10多名大興煤礦負責人。
39歲的曾云高留給同村人最后的突出記憶是在今年春節。當時曾云高在家中大擺宴席。一位村民說,她曾經點過數,小車有130多輛,塞滿了周邊狹窄的村道;春節期間,曾家還放了一個多小時的煙花,“一半是自己買的,一半是別人送的”,送的人里大多數是鎮干部。像曾云高這樣的“闊佬”,在黃槐鎮還有好幾家。
村民們說,在這里人分成兩種:少數人是有本事“包個煤礦自己采”的,能發大財;大多數人則靠種地、挖煤和土法煉焦過日子。
村民們還說,曾云高的父親曾在當時還是國有煤礦的四望嶂礦務局里當過“包工頭”,曾云高是在另一個鎮上搞起了小煤礦,從此身價倍增,直到事故發生前都一帆風順。
曾云高是怎樣將1999年破產的四望嶂礦務局下屬的一礦(也就是本次發生事故的礦井)搞到手的,至今對當地村民還是一個謎。記者采訪中了解到,這次破產改制轉讓的過程中,超過1000萬元的征地補償款的發放有明顯出入:全村1000多村民中,最多的只拿到了1700元,少的只有70、80元,“大部分補償款不知道補到哪里去了”。
發生事故的大興煤礦是興寧市大徑里煤炭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大徑里公司同時還擁有大徑里煤礦,在興寧市是屬于產量最高的煤礦,年產煤9萬噸,曾云高是這家公司的董事長。
大興煤礦出事前曾多次被勒令停產整頓甚至關閉,但最終都“輕松”過關。記者采訪的一些鎮干部和村民說,曾云高是當地政府的“搖錢樹”,上面實際上是舍不得關他的礦的,而且他在當地做事擅長走上層路線,人送外號“云高頭”。
在大徑里公司的檔案室和安全科,記者查閱了一些材料。在一份2005年6月15日蓋章簽發的《煤礦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繳交通知書》上,興寧市煤炭工業局通知大徑里煤礦,“應按規定繳交本年度產品風險金135萬元,請于2005年6月30日前將應繳交半年的產品風險金67.5萬元存入我局專用賬戶”。而在另一份名為《關于四望嶂礦區各煤礦安全生產情況的報告》中提及,大徑里煤炭有限公司2004年1月至9月上繳稅收約800萬元,同時表示“長時間停產不但礦井經濟無法承受,而且會積聚更多的安全問題”,要求興寧市政府盡快“組織驗收督查,恢復生產”,為當地經濟“多作貢獻”。與這些報告夾在一起的,還有另外3份分別于2003年5月12日、2004年11月12日和2005年6月23日蓋章簽發的“礦井復產通知書”,期間無一例外提到:“你礦經停產整改,符合恢復生產條件,準予復產”。就在最新的一份通知書上,還諷刺性地出現了這樣的字句:“復產后,你礦必須加強對通風瓦斯、提升運輸、供電線路、機電設備、頂底板、防治水等方面的管理和各項措施落實。”
44天后,透水事故發生了。就在事故發生的前幾天,興寧市委下發了《關于嚴禁黨政干部參與煤礦生產經營活動的若干規定》,要求黨政干部不準以合資、合股或搭干股分紅等形式參與煤礦的生產經營,不準以單位的名義參與煤礦生產經營,不準為非法煤礦的生產經營充當保護傘。村民說,曾云高這個人確實“神通廣大”,一些鎮干部和市干部也在大徑里煤炭有限公司里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