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13日———1938年1月,侵華日軍在南京屠殺平民與放下武器的軍人30萬,這是歷史結論和法律定論! 30萬的數字如何得來?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朱成山介紹這樣三種確切可靠的算法: 算法一:1946年1月19日設定的遠東國
際軍事法庭認定:在日軍占領南京后的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及附近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總數達20萬以上。而日本戰犯太田壽男的供詞中清楚記述:日軍在進行兇殘的大屠殺的同時,為了掩蓋其罪行,采用縱火焚尸、拋尸長江等辦法,被處理的尸體總數達15萬多具……,將這兩個數字相加,所得的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于35萬; 算法二: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審判戰犯的軍事法庭認定:日軍在南京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為19萬余人;零散屠殺有858案,尸體經慈善機構掩埋有15萬余具。根據該判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于34萬; 算法三:根據埋尸記錄:慈善團體埋尸18.5萬,日軍埋尸、毀尸15萬,偽政府和個人埋尸4萬。將這三方面的數字相加,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人數不低于37萬。徐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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