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東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擴大規模,財政拿出3000萬元,補助100個縣(市、區)的22.3萬農民,進行非農產業的職業技能培訓,使他們盡快走出農村,到制造業、服務業、建筑業等行業做“藍領”,實現勞動力轉移。這是記者今天從省財政廳獲悉的。
“陽光工程”2004年由國家農業部、財政部等
共同啟動實施,是由財政支持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記者了解到,具有農村戶口,年齡在16周歲以上的農民,如果有轉移到二三產業和城鎮就業的意愿,就可以報名參加。培訓費用實行政府補貼和個人承擔相結合,政府給予培訓農民一定數量的學費補貼。
去年,我省“陽光工程”投入資金1750萬元,培訓轉移農村勞動力15萬人。今年省財政投入“陽光工程”資金3000萬元,比去年增加近一倍;補貼范圍擴大到100個縣(市、區),比去年增加40個縣;培訓、轉移農村勞動力達到22.3萬,培訓轉移就業率達到85%以上。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培訓資金采取分級負擔、捆綁使用的辦法,由省級財政帶動市、縣財政再增加“陽光工程”投入1530萬元。因此,今年培訓農民的最低補助標準,將由去年的每人100元,增加到120元,其中30個經濟欠發達縣的最低補助標準增加到160元。
培訓補助方式主要有兩種,其他將根據實際情況靈活確定,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11個市實行定額補助,省里下達培訓任務指標,并按人均補助標準下達補助資金數額;對5個市實行獎勵補助,省財政只下達資金控制規模,引導市級加大投入,提高補助標準。
為加強補助資金的監管,今年我省建立了社會公示、臺賬管理、培訓券使用、培訓工作月報和檢查驗收制度,確保培訓轉移工作陽光操作,農民真正受益。
據悉,為充分調動社會各方參與“陽光工程”,使受訓農民及時轉移就業,錄用受訓農民的企業,省財政將按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政策給予優先扶持;培訓和轉移工作績效考核突出的地區,省財政將提高培訓補助標準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