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令人目不暇接的中外合作辦學廣告,教育專家提醒考生和家長———小心中外合作辦學四大陷阱 晚報訊 據人民日報報道,目前正值各地高校招生,稍為留意,便會發現讓人目不暇接的中外合作辦學廣告。的確,一紙“洋證書”對許多考生頗具吸引力。對此,江蘇省教育廳廳
長王斌泰提醒考生和家長,注意以下四大留學陷阱: 陷阱之一:學校名稱華而不實。有的單位不惜工本去爭取為自己的學校冠以“中華”、“國際學校”的稱謂,或者與某某名校掛上鉤,希望以響亮的名稱吸引更多學生注意。如美國加州某大學在江蘇媒體上大登廣告,聲稱只要繳納數萬元人民幣就可以獲得一張MBA文憑。但知情人士稱,這個所謂“加州大學”只是幾名華人在海外注冊的一所教育機構,屬于回國賺錢的“學店”。一些號稱在美國排名前20位的大學在中國開設的分校,其實與這些大學毫無關系,或僅是其下屬的一家名不見經傳的成人教育學院。
陷阱之二:國際承認學歷文憑。許多劣質的培訓機構往往拉大旗,作虎皮,到處吹噓國際承認、水平一流,等你進校后才發現教材陳舊、課程“縮水”,甚至根本不用上課就可以拿到證書。只要你支付60美元,就能獲得×××大學的學位證書。有不少洋證書機構是以“圈錢”為目的的,如有的說“國際認可”,實際上只是該機構所在國或某個區域認可。有的稱自己的考試是“學位考試”、“文憑考試”,可事實上只是專業證書考試。
陷阱之三:“出國交流”混同于“海外留學”。有些教育機構,故意混淆“出國留學”和“出國交流”的概念。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可以赴國外交流或“出國培訓”的,但這種交流或培訓活動不能超出學生在合作學校接受教育的期限。如果學生已經從合作學校畢業,則中外雙方的學校都不能組織學生赴境外學習,否則就違反有關規定。因為學生結束在校學習后升入高一級學校學習,屬于自費出國留學范圍,任何中外組織或個人未經教育部和公安部批準都不能從事這種活動。而當前,只有合法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才有資格進行這種活動。但他們也不得到任何學校從事自費出國留學宣傳及招生咨詢活動,否則也違反了有關法規規定,要受到處罰。
陷阱之四:“全聘外教”、“用國外教材”。有的辦學機構打著與國外某大學合作的旗幟,實際上學校沒有聘請一名外籍教師,也沒有引進一本國外教材。還有的中外合作項目,國外派出的教師數量極少,或者從國外請來一個教師,就在全國到處演講,說他們是中外合作辦學,可實際上99%的課程都是由中國教師講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