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旅館經營者在業主家窗下安裝了多臺空調室外機。 | 居住在福州南路與閩江路交界處貴合花園的一位住戶,撥打樓宇熱線88762259反映,他所在的四號樓,一樓樓下原來是半地
下室,但讓業主沒料想到的是在他們入住后,半地下室里卻開起了旅館,從此一樓住戶日夜都要忍受噪音等侵擾之苦——— 儲藏室開起擾民旅館 據這位業主介紹,貴合花園樓下的四間半地下室被開發商售出后,已被打通,自從成為旅館后,經常在半夜還傳來旅客洗澡的聲音,而且地下旅館安裝的多臺空調室外機產生的噪音和熱氣讓一樓住戶根本無法開窗,日常居住就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另外,從貴合花園小區內也可以進入旅館,給小區帶來了一定的安全隱患。業主說,當初買房就是沖著貴合花園的環境和安全才買的,現在這些反而成了最讓人頭疼的問題。 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四號樓的半地下室確實開起了旅館———貴合旅館,這家旅館的招牌安在小區鄰接的路上,可以由小區內外直接進入旅館,也可以通過小區內四號樓的單元門進入旅館;在四號樓南側,半地下室安裝了多臺空調,室外機正發出噪音和熱氣。 另外,業主還向記者反映了該小區存在消防通道變成停車位、搭建了四棟當初規劃圖紙上沒有的建筑等情況。 開發商稱事不關己 本報記者就業主反映的情況與開發商青島亞建實業有限公司取得聯系,一位負責人表示,貴合花園售出多年,對現在的這些情況不清楚,并稱與開發商沒有關系———消防通道變成停車位是物業公司的事情,半地下室是否開旅館,開發商現在無權干涉。在記者的追問下,這位負責人表示,四號樓的半地下室當初的規劃用途是儲藏室。 記者又就業主反映的情況,與貴合花園物業公司———誠基物業取得聯系,一位物業公司人員稱,小區內的儲藏室是否可以開旅館,物業公司說了不算,并認為只要旅館有營業執照就算“合法”。 使用性質不得擅改 在住宅小區內的儲藏室開旅館,存在影響居民的正常作息、滋生小區安全隱患、增加小區公用設施負擔等情況。根據有關規定,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規劃管理部門批準或者房地產權證書載明的用途使用物業,不得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工商管理部門在核發營業執照時,應當審查經營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經營場地。否則,有關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恢復原狀。 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的楊志民律師認為:根據《住宅設計規范》的有關規定,普通住宅起居室(廳)的室內凈高不應低于2.40米,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10米。作為儲藏室的半地下室在不具備居住情況下不能作為旅館使用。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若旅館影響到小區居民的正常生活則應給與相應的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