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桂芝之于馬德,馬德之于李剛,其上行下效之惡果,使當地的政經風氣被摧毀性地破壞
2000年,50歲的馬德開始擔任綏化市委書記,屬下綏棱縣縣長李剛41歲。
按照李剛辯護律師劉顯恒的說法,李剛在綏化官場屬于鳳毛麟角的人物,相貌堂堂,口才文筆俱佳,也是綏化的后備
干部之一。
因此李剛一直自視甚高,甚至到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后,還曾在法庭外對妻子焦紅霞說:“要是不出這個事,我李剛一定做到封疆大吏。”
按照后來李剛夫婦的供述,是焦紅霞首先提出:“你是市里的后備干部,現在馬書記是一把手,主管人事,對你今后的進步很重要。應該和他搞好關系,不行也給送點錢。”
最后兩人決定,從家里的積蓄拿出30萬元。2000年3月13日,焦以“馬芳”的名字將錢存入銀行。李剛以匯報工作為名來到馬德家,將存折放在一個信封中,密碼寫在信封背后留下。
選定這個方式,是因為夫婦二人商量之后認為:“送少了不起作用”,“給現金太扎眼,所以送存折”。
一年后李剛升任綏棱縣委書記。
此后還有兩次,都是2002年春節前。一次是因為馬德即將赴京開會,“花銷大”;另一次是因為春節將至,分別是1萬美元和2萬人民幣。事實上,對馬德的行賄,并不是李剛向上級行賄的開始。
早在1998年春節前,時任慶安縣縣委副書記的李剛,就曾向當時的綏化地委書記趙洪彥(當時綏化尚未改市,為綏化地區,趙洪彥任地委書記,馬德任行署專員)行賄10萬元人民幣。半年后,李剛被提拔為綏棱縣長。
不過,李剛的“投資”很快獲得了“回報”。李氏夫婦被捕前,被抄沒、扣押的錢款達579.9萬元,共有31本存款單或存折。
一位紀委官員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曾說:“李剛送了30萬,兩年內受益500多萬,收益率高達1500%。天下哪里有這么高利潤的行當!”
貪官梯隊
在265名向馬德行賄的官員中,李剛的特殊之處,在于他有“小馬德”之稱。
在一些方面,李剛的作法和語言,和馬德幾乎如出一轍。
馬德脾氣很大,好喝酒,作風粗暴。屬下陪他,如果不喝酒,他開口就罵。一向和他比較親密的呂岱,都曾被馬指著罵道:“你這種縣委書記,我十分鐘就拿下一個。”
李剛也在綏棱說一不二,他曾對一位部下說過:“你的立場不對,我用你也行,不用你也行”。這位部下先后向李剛送去8.5萬元。
2002年春節前,縣機構改革時,李剛對新近提拔的縣教育界副局長蘇會新說:“你這是碰著我這一代明君了,大膽啟用年輕干部,要不你也不一定能當局長。”蘇馬上給李剛送了1萬元。
李剛最終被認定受賄119筆,絕大部分發生在年底至春節之間,數目一般都在3萬元以內,數千元的春節“紅包”極其常見。
這些錢涉及綏棱縣內科、鄉一級干部多達131人,分布在縣機關各部門、企業以及基層鄉鎮機關等100多個單位中,而且絕大部分是李剛2001年擔任綏棱縣一把手之后所得。其名義大都也是“感謝關照”、“要求進步”。
李剛賣官的名目之多,范圍之廣,可與馬德比肩。檢察機關曾分析李剛的牟利方式,為八種:“一是副職晉升正職的干部;二是新提拔的副局級(副科級)干部;三是平級調整到重點部門的干部;四是保官不動的干部;五是推薦副處級以上的干部;六是受到表彰、獎勵的干部;七是在鄉鎮工作回縣城任職的干部;第八是發生在賀婚、探病、祝壽、拜年、吊唁等理由中,他利用本人有病、父親去世之機大肆收受他人禮金及下屬部門和企業給其的各種沒有明文規定的獎勵。”
這些方式,亦出現在馬德及其他涉案屬下。
除在黨政系統賣官,李剛的錢財來源還有所謂的“感謝”、“支持”、“關照”。中學副校長想當校長;為了子女的工作;為了解決“干部遺留問題”;為了能在有勞保的單位退休;家屬因病、上學,生活窘困而懇請補助;為了“文明單位”等稱號評比……
韓桂芝之于馬德,趙洪彥、馬德之于李剛,其上行下效之惡果,不僅在于將貪賄之風層層下遞,更在于由個案而成慣例,而成規則,清者欲獨善其身而不可得。
雖然李號稱“小馬德”,但李剛和焦紅霞的辯護律師告訴《中國新聞周刊》:“馬德和李剛的關系其實有些緊張。按照李剛的能力,早就應該進市委了,可一直到案發還只是一個正處(級)。他給馬德送錢,只是為了主管人事的馬德不卡他一下。”
李剛曾經為自己的受賄辯解說:“我不收是不行的。這幫人不是好人,我不收的話,他們會聯手整我。”
與李剛異曲同工的還有王慎義。王在獄中拒絕了律師對其作罪輕辯護的建議,堅持要作無罪辯護。王認為,自己犯錯誤有自己的原因,也有外部的客觀原因,馬德作為市委書記,黨委班子的班長,是王的頂頭上司,馬德買官賣官收受賄賂的情況如此,王本人在這種環境中,難免受到影響。
影響還來自省里的韓桂芝、田鳳山,上梁不正下梁歪。
另一方面,動輒數十萬的賄款,于官員薪水亦是天文數字。他們也須得尋求資金來源,甚至為“投資”追求更大回報。
如果深究“投資”的最終來源,有如下幾種。
第一是財政。李剛和馬德接受的禮金都有來自財政部分的。
第二是商界。商人們在逢年過節時也會主動向官員送禮。另一方面,馬德除了賣官,還利用工程發包,將權力直接投入市場抽錢。起訴書認定的馬德最大一筆受賄200萬元,即來自建筑工程。
第三是官員及家屬經商。在綏化,公務員兼有商業實體非常普遍,自己或者是親屬打理,這成了下級官員行賄買官的一項重要資金來源。肇東市市委副書記向馬德多次行賄,來源就是妻子經營的經濟實體。
第四是向親友或商人借款,甚至有借高利貸送禮的現象出現。王學武為謀求青岡縣縣長一職,花掉了50萬。其中大部分來自商界,向馬德行賄前,王找到蘭西縣亞麻商人田亞斌說:“市里要動干部,你給我拿點錢。”田問多少?王回答說20萬。田就給了20萬。
此外,王學武說:“我就任海倫市委副書記后,逢年過節就有個人或市直部門送錢。我一直放在辦公室里。”第一次行賄的時候,王學武動用了自己的2萬元私房錢。第二次又添了20萬,也來自這個小金庫。
由此引發的形成的貪賄“傳銷鏈”,網羅了綏化眾多官員。據較早前報道,馬德案涉案官員265人,處級以上干部50余人,幾占綏化該級別官員一半。而官員群體,尤其是主政官員的墮落,于一個地方的破壞力也可在綏棱見其一斑。
2002年,李剛被拿下的時候,綏棱縣上報年人均收入2800元,新班子上任后數據縮水到了1300元,直到今年才達到1900元。此外,2002年綏棱縣的國內生產總值、財政收入也被分別下調了45.8%和29.8%。
據當地政府一位人士稱,馬德“落馬”后,綏化官場一度出現人人自危的景象。這種情緒甚至波及外地。綏化官員到省城或京城辦事,當地官員必然將門敞開,以求避嫌。從馬德落馬至今,當地處級干部幾乎再無人獲得晉升。
而當地老干部則對目前的局面憂心忡忡,“在印象中,即便是三年困難時期的綏化也沒有現在這么難過。再不設法改變,影響不堪設想。”
集權而成的“官市”
論及馬德“官市”的形成,當地一些離休干部多會提及2000年綏化地區“撤地建市”。據說,這成為綏化政壇風氣驟變的“分水嶺”。2000年,原有的綏化地區行署被裁撤,建立了地級綏化市。而原有的縣級綏化市則相應被改為北林區。
一些老干部稱,綏化撤地改市本來并不符合標準,無論是工業產值還是經濟實力,綏化地區都達不到設市的條件。但是在馬德卻是其中積極的推動者,因為地區行署是省的派出機構,能夠管轄的人、事、財權范圍有限,一旦由地改市,則市一級可完全掌控當地的人、財、物。“地改市”成功后,馬德開始將原有縣級綏化市(現為北林區)的盈利企業,實權單位進行了“拔毛式上收”。“就連火葬場、保健院這樣的單位都不放過,就是因為這些單位每年還能有些盈利。”一位老干部對記者說。
企業和單位的上收,不僅僅是權力集中的過程,也是人事洗牌的過程。據當地老干部稱,這也由此成為馬德收禮的一個小高潮。
一位離休老干部也正是在這個時候開始聽到在綏化政界工作的子女議論起買官賣官的事情。出于擔心,他提醒子女千萬不要參與其中,但卻換來“別管這事”的回復。
“地改市”成功的同時,馬德順利升任首任綏化市委書記。這樣,整個綏化市人事權就牢牢掌控在馬德手中。據當地政府人士稱,在人事任免、推薦過程中,名義上需要通過市委常委會,但往往就是馬德一錘定音。“在綏化,除了體委,任何位置變動都要經過馬德拍板同意。”
在這些過程中,馬德將權錢轉化的效用發揮到了極致。據此前紀檢部門的通報,馬德受賄及禮金物品折合人民幣2385萬元。有人統計馬德任市委書記期間,平均每個月受賄108萬元,每天收受3.56萬元。
公務私辦
在一個完全被扭曲的官場當中,錢不但是換取權力的籌碼,也成為一切行為的潤滑劑。在綏化政壇,不但一度“私事”需要“私辦”,即便是辦“公事”也需要遵循私下解決這條路徑。
在對馬德的起訴中,有一條頗為特別:“1999年9月,(馬德)在擔任綏化地區行署專員期間,在綏化地區所屬肇東市增撥拖欠養老金數額事項上提供幫助。為此,馬德非法收受肇東市市長吳連方給予的人民幣5萬元。”
解決拖欠養老金本是一市之長分內應該解決的公事,但是在馬德治下的綏化,公事卻很難得以公辦。據知情人講述,吳連方解釋這次行賄的原因是,有一年,國務院給各省一筆社會保險費,肇東市向上報數時報少了,錢就撥得少。當時綏化地區還有1000萬元的機動數,這筆錢掌握在馬德手中。吳和市政府的幾位相關負責人商議之后去找馬德,馬德最終同意給肇東市追加300萬元。為了感謝馬德,吳等人研究后從社會保險局籌了5萬元人民幣給馬德送到家中。
2000年“五一”節前,馬德去肇東,住在賓館里。第二天早上馬德因為賓館的花卷做得小,發了一頓脾氣。吳連方一看形勢不好,就從家中拿了一筆錢給馬德送去,馬德這才作罷。即便如此,吳連方還是因此被馬德“掛”了兩年。
蘭西縣縣長周南方曾經送給馬德10萬元。據周南方解釋的送錢理由說,蘭西縣是貧困縣,職工從1993年開始就不開支(無法發全額工資)。盡管蘭西縣領導班子的人都“拼命干”,但是一下子也轉變不了。這樣馬德就大會小會都是“點”,弄得周一度都想辭職不干了。后來有人經人勸導,“給馬德送點禮,讓他轉變一下對蘭西的印象和態度。”
本刊記者在調查中獲知,很多給馬德送錢的官員事后曾表示,送錢其實沒有任何要求,只希望“有個順心的工作環境”。一些部門還專門從公款中劃撥一部分款項用于給上級領導的“獎金”。
這一做法,甚至為與馬德一直不和的市長王慎義所遵守。2001年和2002年春節前,王慎義分別以獎金的名義分別送給馬德2萬元和5萬元。據王慎義的說法,這兩筆錢的來源是綏化市財政局。“每年財政局到過春節時都準備一筆錢,送給為綏化做貢獻的上級領導和對綏化有支持的有關部門。”王還解釋說,這個做法是“一直沿襲下來的”,由他來決定把錢交給誰。至于目的,王慎義解釋為:“感謝領導幫助綏化做了貢獻。再說這錢也不是給他的,而是讓馬德安排上級領導的。”
此外,王慎義還曾于出國考察之后,給馬德送去一塊歐米茄手表和一瓶香水。
據王自己說,幾次向上送錢,是財政的公款,為了綏化的工程項目貸款。總共行賄有幾十萬以上,有一部分是以綏化市的名義送的,一部分是以個人的名義送的。前者為政績,后者為個人前途——“年齡不小了升也升不上去”。
“破壞性試驗”
馬德從上任依始就進行賣官,幾乎到了綏化政壇盡人皆知的地步。但其落馬卻是因為從牡丹江制藥廠廠長苗勝國的供述當中偶然牽連出來的。
2000年4月5日,哈爾濱市南崗公安分局,到東海龍宮洗浴廣場執行公務,遭遇對方工作人員襲警。檢方在審查該案時陸續牽出原黑龍江省農行副行長丁志國和為貸款向其行賄的苗勝國。由此牽出居中協調的馬德。
一位了接近紀檢機關的人士說,馬德賣官比較狡猾,他選擇的賣官對象一般都是進入組織視野的人,大都有能力,本人條件也不錯。而對于不在組織視野中的官員,交上來的其實不是買官錢,而是保官錢,保證自己在“馬德官市”的來回洗牌中的立錐之地。這樣上級很難從干部任免當中看出異樣。
據一位曾經接觸過馬德的人士轉述,被“雙規”后,馬德曾對紀檢體制進行過反思,“下面縣里的主要領導要有問題的話,紀委也得通過我,我這把傘不倒,就不能讓我下邊的干部挨曬。”結果,當2002年4月馬德這個“傘”倒下之后,人們震驚地發現,傘下居然有如此之多難以曬到太陽的地方。
馬德認為,現在將一部分人公開確定為后備干部進行培養的方法,給買官賣官留有很大空間。因為這樣做無非是公開宣布大多數人升遷無望,因此把精力更加注重于撈錢。而那些被確定為后備干部的人,一旦遇到愛錢的領導,為了能夠盡早任職,也會不惜代價送錢買官。
“現在選拔干部,都是要感謝黨感謝組織,但落實到一個地方,書記就成了黨和組織的代表。因此感謝黨感謝組織就變成感謝書記,書記最終擁有人事決定權。”據說這是馬德的原話。
他說用人機制不變,誰來當書記都會有同樣的結果。他甚至提出要紀委部門進行“一次破壞性試驗”,從紀檢系統派出一名干部去綏化當書記。馬德預測,如果不去管他,讓他放手干一年,只會比自己收得更多。
至于紀檢機關,都是“管得著的看不見,看得見的管不著”。馬德說,與自己平級的紀檢機關根本對自己起不到監督作用。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孫展朱雨晨胡玲)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