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財政撥發的撫恤事業費已經到位,我市3.2萬名優撫對象近期即可享受補助
早報訊
“城鄉孤老優撫對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00元和50元;殘疾軍人按殘疾等級的不同,每人每月可提高約40至90元……”記者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我市目前有關提高全市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文件已經下發,涉及
優撫對象為3.2萬人。
據介紹,按照市民政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制定的有關文件規定,除提高城鄉孤老優撫金和殘疾軍人的護理費標準外,還提高了以下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在鄉復員軍人(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平均每人每月提高4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農村在鄉復員軍人的定期定量補助標準平均達到每人每月195元,農村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的定期定量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月100元;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原有國家規定撫恤標準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其中我市農村烈屬的撫恤金標準每人每月可達265元。
另據了解,今年是抗日戰爭勝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周年,有關部門非常關心退伍回鄉的抗日老戰士,決定在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專門出臺政策,從今年起給參加過抗日戰爭退伍回鄉的老戰士,每人每年增加500元補助金,所需資金由中央、市、區(市)三級財政負擔。
目前,各級財政撥發的撫恤事業費已經到位,全市3.2萬名優撫對象將于近期即可享受上調后的相關補助待遇。(記者
潘修雷 通訊員 金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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