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奎)9歲的小建2002年8月曾到北大口腔醫院就診,2003年11月小建被確診為艾滋病,其父母經檢測都沒有艾滋病。為此小建起訴,向北大口腔醫院索賠234萬元醫療費。
北京首例艾滋病患者告醫院案一審宣判后,原告方不服,上訴到市一中院。今天下午此案在市一中院二審開庭。
今天上午
,小建的代理人宋律師對記者說,上訴的主要理由是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首先是對血清原樣的檢測報告只有復印件,其次原告只是口頭得知對獻血者的HIV檢測結果,但對其檢測方法以及過程不知情。
因此,不能據此證明口腔醫院在輸血過程中沒有過錯,也不能排除小建在輸血過程中感染艾滋病的可能。
上午,北大口腔醫院醫務處一位女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將等待法院對此案的最終判決。
案件回放
9歲的患者小建2002年8月22日因先天性腭裂到北大口腔醫院就診。口腔醫院在為小建輸血過程中,小建出現過敏反應,醫院停止輸血。9月3日小建出院。
2003年11月9日,小建被河南省衛生防疫站確診為艾滋病,而小建的父母經檢測都沒有艾滋病。
一審法院以被告北京大學口腔醫院在診療護理、消毒等方面不存在過錯、供血機構的血液來源合法、供血行為本身不存在過錯等6項理由,一審駁回了小建向北大口腔醫院索賠234萬元醫療費的訴訟請求。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