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7月22日電
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近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批準山東省自2005年5月1日起,將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統一提高至每噸3.6元。
據了解,作為產煤大省,自2001年以來,隨著煤炭價格的上漲,山東省煤炭產量和效益進入歷史最好時期。2004年,煤炭
產量和銷售收入分別達到1.5億噸和564億元,平均噸煤利潤52元,個別企業甚至超過300元。但隨著煤炭開采規模的擴大,土地塌陷、生態破壞及掠奪性開采等問題日益嚴重。
此次經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山東省自2005年5月1日起,將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統一提高至每噸3.6元。據測算,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提高后,山東省每年將新增地方財政收入3.9億元。
專家分析,提高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將有利于充分發揮煤炭資源稅的調節作用,保護煤炭資源合理有序開采,同時有效治理采煤地塌陷,以及保護礦區生態環境。(王志
楊學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