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擴大內需成為拉動國內經濟穩定增長的一項重要宏觀調控政策,農村市場以其巨大增長潛力更是備受關注。黨的十六大提出了樹立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啟動農村市場、促進農村消費、滿足廣大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變得愈加重要和緊迫。  
; 一、青島市農村市場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農村消費制約因素分析 在政策推動和市場拉動的雙重作用下,我市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總體消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農村市場蘊藏著較大的發展潛力。2004年,我市農村市場實現消費品零售額128.8億元,在1999年64億元的基礎上翻了一番,年均增長15%。
盡管我市農村市場近年來有了長足發展,但與城市市場的差距仍較明顯,存在問題也比較突出。一是市場規模偏小。2004年,全市總人口為731.12萬人,其中農村人口467.92萬人,比重為64%,是非農業人口的1.8倍,而農村市場消費品零售額占全社會的比重僅為21.3%,尚不及城市市場份額的1/3;1999—2004年農村市場消費品零售額年均增速比城市消費品零售額年均增速低了3.2個百分點;農村消費品零售額與城鎮消費品零售額之比由1999年的1:3.2擴大到1:3.7。二是消費水平偏低。從耐用消費品在我市城鄉之間的普及程度來看,城鄉消費水平相差10—25年。其中,彩電普及率相差9年,電冰箱和洗衣機普及率相差25年左右,空調器普及率基相差17年。三是消費結構不合理。主要表現為生存性消費比重較大,發展性、享受性消費比重很低;實物性消費比重較大,服務性消費比重較小;自我服務性消費比重較大,社會服務性消費比重較小。
經濟學常識表明,消費是收入的函數,只有收入達到一定水平并保持穩定增長,擴大消費才有可能。我市農民人均純收入與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1999年為1:2.13,2004年擴大為1:2.18。收入偏低不但使農民消費動力不足,還直接影響著農民的消費傾向。從深層次上分析,在農村市場發展中還有大量非收入性因素制約著消費增長。
1、農村市場商品供給結構不合理,不適應農村居民的消費需求。從我市五市三區反映的情況看,農村市場商品供給結構與農民的消費需求結構仍不相適應,制約農村居民現有購買力的有效釋放。當前,針對農村市場需求,適合農村生活條件、符合農民消費心理與習慣的產品還是少數,導致農民很難買到稱心如意的商品。一些商家低估農民的消費追求,將城市市場上淘汰、積壓、過時處理的商品投放到農村市場,自然遭到農民的抵制。
2、農村居民的消費觀念落后于城市居民。受收入水平、文化水平、消費傳統和消費習俗等因素的影響,農村居民的消費節奏慢且缺乏彈性,消費觀念趨于傳統和保守。農民求實、求廉的購買動機明顯,支出(消費)的習慣和偏好次序是再生產—住宅—子女教育—交通工具—電器—日用消費品,這些傳統消費觀念及其對人們消費行為產生的消極作用,降低了農村居民對刺激消費政策措施反應的靈敏度,在相當程度上弱化了政策措施的作用。
3、農村消費環境需要進一步完善。農村的交通通訊、電力、自來水、醫療、勞動力培訓等現代公共基礎設施與城市仍有較大差距,公共基礎設施的不完善影響了商品在農村的流通成本和農村居民的消費成本,特別是占農村居民消費支出較大比重的醫療、教育等社會服務事業的成本相對過高。同時,農村消費品銷售網絡不健全,流通渠道不暢,配套設施差,售后服務和維修網點少,也制約了農村居民消費水平的提高。
4、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2004年我市開始全面實施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險制度,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剛剛起步,農民遇到風險仍主要依靠家庭自身化解。受自然災害、醫療、子女教育等未來不確定性支出影響,農民致力于“節儉”和“積攢”,這種情況必然間接地影響農民的消費信心,制約家庭即期消費需求。在某種意義上講,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比增加農民收入更加重要。
二、促進農村消費的措施建議
農村居民消費增長的基礎在于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繁榮,核心是增加農民收入,關鍵是實施有力的城鄉統籌政策措施,加大扶持農業發展、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的力度,逐步形成城市帶動農村、城鄉協調發展的局面,不斷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1、調整農村經濟結構,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一是調整和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和產品結構,著力增加農民從家庭種養業獲得的收入。根據人民生活向小康邁進過程中消費需求結構的新變化,通過調整和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和產品結構,挖掘種養業發展的潛力,發展具有當地特色和優勢的名、特、優、新、稀產品,并形成規模,提升檔次,造就精品,創出名牌,進一步增強市場競爭力,把資源優勢真正變成市場優勢和經濟優勢,促進農民收入的大幅度增長。二是調整和優化農業組織結構,拉長農產品加工增值產業鏈,著力增加農民從加工、銷售等環節獲得的收入。三是調整和優化農村就業結構,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引導農業勞動力從效益低的產業向效益高的產業轉移,吸引大量農民就業,增加農民的勞動報酬。
2、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消費環境。一是采取國家增加投資和組織農民集資、參股等各種方式,加強農村水利、能源、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的消費環境,為家用電器、電信等產品進入農村市場創造良好的條件。二是加快農村的城鎮化建設步伐,逐步改變農民居住分散的局面,從而為改善農村消費環境和文化環境創造良好的條件。三是采取降低甚至取消初裝費等措施,鼓勵農村提高自來水、有線電視、電話的使用率,加強農村居民與外界的信息溝通,更新消費觀念、提高消費意識。四是加強農村消費品流通網絡建設,有計劃地實行連鎖經營、代理配送等現代營銷方式,構建新型的農村流通網絡。
3、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減輕農民對預期支出的壓力。統籌考慮,完善各項配套政策,穩步推進就業、醫療、養老和教育等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改變以往“甩包袱”的改革思路,加大政府對就業、醫療、養老和教育等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投入,擴大社會公共消費,減輕改革對農村居民即期消費的影響,恢復農村居民的消費信心。一方面,要進一步研究細化改革方案,加強正面宣傳,增加改革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在推進社會保障體制改革過程中,政府應承擔一部分改革成本,增加社會公共消費,減輕居民對改革的恐懼心理。
4、推進農村消費信貸發展,增強農村居民消費能力。一是加強對消費信貸業務的宣傳,讓農民了解現有消費信貸政策,盡可能地使有條件的農民能夠取得消費貸款的支持,以帶動周圍農民增強消費信貸意識。二是適時推出具有農村特點的消費信貸品種,積極拓展農機具、家電、助學、醫療、住房等農民急需的消費信貸種類。三是改革現有的消費信貸管理制度,規范、簡化消費信貸申辦手續,在貸款條件要求上更加適用于農村居民,全力搭建農民牽手消費信貸的橋梁。
5、清理過時消費政策,減少影響農村居民消費的制度障礙。全面清理過時的消費政策,對短缺經濟時期出臺的價格政策、稅收政策、收費政策做出全面的排查清理,出臺一些鼓勵農村居民消費的政策,積極發展農村居民生活和個人發展服務的文化教育、休閑旅游、健身保健等具有廣泛市場前景的新興行業,并規范市場管理,充實農村居民消費內容,引導農村居民合理消費。 劉彥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