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專修學院”,招生廣告上搖身變成了“××學院”;本來是成人高校,招生簡章上吹噓可以頒發普通本專科學歷,原本是專科層次的學校,卻在廣告中吹噓可以“校內升本”……高考招生過程中,一些民辦高校耍花招的手段層出不窮,不明真相的家長和考生往往容易輕信宣傳。  
; 昨日,省教育廳發出通知,要求民辦學校嚴守4條規定,不得越過“雷池”一步。 要有辦學許可證 省教育廳規定,未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不得發布招生簡章和廣告,不得對外招生。另外,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如沒有參加復核和未換發《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不得發布招生簡章和廣告。 招生廣告要備案 民辦學校的招生廣告必須經審核備案后方可發布。經備案的廣告,發布有效期為3個月,逾期或確需改動廣告內容的,要重新辦理備案手續。民辦學校在招生廣告中必須刊播備案編號。 招生簡章和廣告的主要內容包括:學校名稱、學校性質、辦學層次、招生專業、辦學形式、辦學地址、招生人數、招生范圍、證書發放、收費標準等。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經審批機關備案后,不準改變內容。 校名不得用簡稱 省教育廳規定,民辦學校嚴禁擅自改變學校名稱,將“職業學院”或“專修學院”等字樣省略,縮寫為本科院校校名做誤導性宣傳;嚴禁擅自改變專科辦學層次,做任何形式的“專升本”誤導性宣傳;嚴禁擅自改變辦學類型,將自考助學、遠程網絡教育等作為普通本、專科教育做誤導性宣傳;在招生簡章和廣告中不得作出不負責任的許諾等欺騙性宣傳。 違規招生退學費 省教育廳強調,對違反規定發布招生廣告的民辦學校,由工商部門根據《廣告法》予以處罰,教育行政部門將對違規學校采取通報批評、退還學費、停止招生直至取消其辦學資格等措施。觸犯法律的,由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記者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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