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萬元買一座煤礦,一個月后8000萬元賣出手,凈賺3000萬元———這樣的事情你相信嗎?
記者一開始也不相信,但今年上半年以來,記者卻屢屢接到這樣的反映:陜西省榆林市正盛行炒作倒賣煤礦。炒賣煤礦的人不僅越來越多,其中還不乏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近日,記者通過朋友介紹和一位剛
買了一座煤礦的葉先生在榆林某酒吧見了面。葉先生臉色黑紅、人高馬大。他說自己前年在榆林北邊的沙漠里投資300多萬元辦了一座焦粉廠,一年半回收了全部投資后,就把眼光瞄到煤礦上。最近他在榆林和內蒙古自治區交界的地方,花5000多萬元買了座村辦煤礦。這些錢除了自己的幾百萬元外,其余都是以每股10萬元進行融資的。他買的煤礦自己不準備經營,現正加緊聯系買主,盡快出手。
記者問該煤礦要賣多少錢?他揮著巴掌說,至少翻一番,億元以下免談。后來朋友私下說,這個老板的后面跟著幾百個小股東,大家都覺得靠開礦不如倒賣煤礦賺錢快,所以都憋著一股勁兒,期望煤礦能馬上出手,大賺一把。
葉先生這樣的想法并非癡人說夢。今年上半年,榆林城最流行的故事就是靠倒賣煤礦一夜暴富。
今年3月初,榆林市神木縣農民王平(化名)說服3個親朋好友,采取變賣資產、抵押貸款、民間高利息集資等形式,多方融資5000萬元購買了本縣一個煤礦。之后,王平便為煤礦尋找新買主,到4月初,該煤礦竟以8000多萬元轉賣給了別人。僅僅一個月的時間,王平和另外3個入股者總共賺得3200萬元!
前不久,橫山縣的7個生意人采取同樣的辦法,以6000多萬元買下一個煤礦,不到兩個月就出手,竟賣到了1.3億元,每人分得1000萬元。記者認識的一位在榆林市某機關上班的朋友,通過關系在其中7大股的一個里投資20萬元,凈分得12萬元利潤。
據了解,像上述這樣炒賣煤礦的人,去冬今春以來在榆林市為數不少,而且十分活躍。
被譽為“中國的科威特”的榆林市,是我國目前少有的能源富集地區,該區內已發現8大類48種礦產,其中石油、天然氣、煤炭儲量最為巨大,特別是煤炭儲量預計達到2714億噸(已探明1660億噸),處于煤炭中心位置的神府煤田已躋身于世界七大煤田之一。然而自從上世紀80年代初煤炭被發現后,在“個人、集體、國家一起上”的政策驅使下,榆林市煤礦開發一度出現了無序狀態,隨意辦礦、亂挖亂采現象十分嚴重,導致資源嚴重浪費,生態環境惡化,水土流失加劇。到80年代后期,國家出臺了許多相關措施,還制定了區域性法規,加上后來煤炭市場的疲軟,才使亂采亂挖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去年以來,隨著全國煤炭形勢好轉,榆林市煤炭工業產銷兩旺,出現前所未有的大好形勢,很多社會資金又紛紛把目光瞄準了煤礦,與此同時,國家又提高了新礦的開辦門檻。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近年來,國家在抓煤礦安全生產的同時,在加大開發區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力度等方面采取了很多辦法,這些舉措提高了新礦的開采門檻。比如,國家對煤礦的審批和相關手續的辦理都有嚴格的規定和要求,新煤礦必須通過國家有關部委的批準方能上馬,除了在建設規模上有具體規定外,還要繳納地質勘探費和國土資源部門收取的“采礦權價費”等巨額費用。一般單位和個人根本無力籌措起巨額費用開辦新煤礦,這樣就導致炒賣現有煤礦之風越來越盛。
炒作倒賣煤礦,不僅嚴重干擾了煤礦的正常生產秩序,也引發了非法集資融資,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給許多中、小投資者埋下了血本無歸、傾家蕩產的隱患。
針對炒作倒賣煤礦的歪風,近日,榆林市政府根據國家《礦產資源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發出了《集中整治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告》,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煤炭生產、經營秩序集中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和查處非法轉讓礦權和煤炭生產、經營中的違法行為。通告主要明確了煤炭資源屬國家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采或買賣;對煤礦轉讓、出租、承包的,需履行法定手續,產權變更還要交納國家規定的稅費,否則視為違法轉讓;嚴禁國家機關公務人員參與煤礦買賣和生產經營活動,違者按照相關規定從嚴查處等。(姬曉東
本報記者 黃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