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夏命群)昨天,環保總局將關于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的整改通知送達圓明園管理處。總局表示,圓明園管理處近期必須給出書面反饋意見,若不贊同整改決定,可行政復議或對簿公堂。
據環保總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圓明園東部湖底防滲工程的整改通知正式下達后,圓明園管理處不管同不同意整改意見
都必須作出一個書面回復。
“圓明園管理處如果對環保總局的決定持有異議,可行政復議或對簿公堂。”這位負責人說,圓明園管理處如果遲遲沒有反饋,也沒有進行必要的溝通,環保總局將視為默許,并責令其整改。
針對圓明園管理處新聞發言人朱紅提出的“拆除防滲膜也需做環評”的說法,環保總局環評司司長祝興祥表示,總局會研究拆除防滲膜是否需做環評的問題。
至于朱紅提出“粘土來源成整改難點”的問題,環保總局一負責人稱,這是圓明園自身的具體問題,環保總局無權指定其具體用什么樣的粘土,以及具體從什么樣的地方調水,“這些都與環評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