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一求美女士不但未求到美乳,反而因乳房做成一大一小被丈夫休掉,于是怒告醫院。昨日,江北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受托接受鑒定的專家前往法庭,接受當事人的質詢。
張女士稱,她在去年初決定隆胸。因夫妻很恩愛,丈夫擔心手術失敗不同意,她遂以離婚為要挾。在征得丈夫同意后,去年2月1日她到江北某
大醫院做了注射式隆胸術。2月3日,左乳出現腫脹、并有劇烈脹痛;2月12日,院方將注射進去的材料抽出,后來將她轉到西南醫院治療。住院43天后出院,雙乳仍感覺輕度疼痛和有包塊。除了肉體的痛苦,張女士接下來面臨的是精神的打擊。張稱,手術失敗后,夫妻經常為瑣事爭吵,后來丈夫提出離婚。
為了討個公道,她在去年6月將醫院告上法庭,提出各種索賠15萬余元。昨日,院方代理人在法庭上一再聲稱,他們沒有不符合醫療規范的行為,也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
對張的病情,市一中院法醫室對此進行了鑒定。結論為院方在實施手術中和術后處理沒有出現不符合醫療處置的行為,但沒有達到美容目的。
張女士向法院申請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詢。昨日,參與鑒定五人小組之一、市急救中心整形專家吳一出現在法庭上。張及其代理律師提出質詢,吳遂一一作答。庭審結束時,因雙方對賠償數額相差太大,法院將擇期了斷此案。
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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