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霸王條款、虛假合同、欺詐內容……現實生活中,各種各樣的合同詐騙讓不少消費者和企業吃盡苦頭。在過去的3個月里,我市對合同欺詐進行了一次“圍剿”。記者日前從市工商局了解到,截至6月底,全市工商系統共立案調查合同欺詐案件152起,涉案金額2932.11萬元。其中,
查結110起,罰沒款68.12萬元,分別相當于去年全年同類案件的2.6倍和2.8倍。 據介紹,已查結的110起案件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600多萬元,這110起案件具體包括虛構主體案49起、偽造合同案19起、盜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案8起、虛假信息誘人簽訂合同案18起以及其它性質案16起。
8個月合圍“假合同”
據市工商局合同管理處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部署,市工商局制定了開展打擊合同欺詐專項執法行動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從3月上旬至11月上旬,分三個階段用8個月的時間調動全系統的力量,集中時間,集中人力,分階段、有重點地進行打擊各類合同欺詐行為。針對合同欺詐案件的特點和涉及的領域,該實施方案提出將打擊合同欺詐專項執法與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食品安全、紅盾護農、打擊虛假廣告宣傳和消費者維權等有機結合,各職能部門協同作戰。
強身健體再“打鐵”
合同關系的法律特征和行政管理性質決定,合同執法不同于一般行政執法,合同案件往往帶有一定的隱蔽性和欺騙性,同時涉及行政、民事,情節嚴重的還涉及刑事。目前情況下,《合同法》的配套法規缺乏,因此,對合同進行行政監管,尤其是查處合同欺詐案件的難度很大。
青島如何破解這一難題?打鐵還需自身硬。市工商系統連續舉辦了兩起培訓班,市局、分(市)局相關職能部門和工商所280人參加。通過合同原理學習、典型案例剖析,使參訓人員初步掌握了辦案技巧和法律法規的運用。
實踐證明,“戰前”培訓的效果良好。在已經查處的案件中,有許多件就是執法人員根據培訓所提供的典型案例學習的結果。在合同欺詐中,虛構主體、虛假租賃和以加工承攬名義占有別人錢、財等侵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案件已占全部查結合同案件的64.8%,市工商局李滄分局、膠州市局查處的先利用無償提供編織機(收取押金)推銷原料,之后以質量不合格為由少收或拒絕收購;城陽、李滄分局查處的商品房銷售;黃島分局查處的利用中介暗箱操作欺詐出國勞務;市南分局查獲的利用虛假宣傳推銷咖啡自動售貨機等案件,都具有合同欺詐的典型性,為當事人挽回了經濟損失。
一線出擊標準先行
工商所是這場戰役的一線,激活一線執法人員,這場戰役才能打勝仗。通過簡報進行“戰爭”動員和部署,利用案件“會診”推進案件查辦進度,推廣指導辦案、案件分析會等創新經驗,借助一月一期的通報等措施反映工作進度、特點、存在問題,激勵“先鋒隊”,督促后進部門,在這一系列措施帶動下,工商所查案力度明顯加大,已立案124起、結案82起,分別占全市系統總數的81%和74%,其中,膠州市局工商所立案18起,查結15起,即墨市局工商所立案31起,查結25起,四方分局工商所立案消滅空白點。
另一方面,市工商部門利用2004年“守重”活動的認定,大力發展了一批“守重”企業,使全市“守重”企業總數達到1810家,同時對誠信有問題的69家市級和4家省級予以撤銷,并進行公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在此基礎上,針對廣大消費者反映優勢地位和壟斷行業企業利用格式條款和霸王合同問題,在積極查處的同時,一是抓緊《青島市格式合同監督管理辦法》的制定工作,已于6月28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10月1日起實行;二是結合今年工作要點的落實,會同建委、房產局等有關部門先后制定了包括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買賣居間、房屋租賃居間、汽車交易在內的十多個合同示范文本,為配合打擊合同欺詐、規范交易行為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董娜任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