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國銀監會近日出臺了清理工作人員個人貸款(不含純個人消費性質的貸款)、經商辦企業、入股金融機構和現場檢查若干紀律規定及履職回避意見等三項舉措,對內部系統人員的監管行為進行約束。 銀監會表示:“少數工作人員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貸
款(不含純個人消費性質的貸款)或為他人擔保、介紹貸款、個人經商辦企業以及在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入股,有可能影響銀行監管工作的公正性,必須進行清理。” 對此,銀監會宣布,近日已出臺三項舉措,禁止監管人員利用監管之便謀利,包括禁止從商業銀行獲得個人貸款(不含純個人消費性質的貸款)、經商辦企業、入股金融機構。銀監會要求各部門和分支機構限期完成清理,對今后的類似行為將給予紀律處分。 為制止監管人員利用現場檢查謀利,銀監會還發布了八項禁令,并歸結為“五不準”要求:檢查人員不準由被檢查單位安排食宿;不準無償使用被檢查單位的交通工具;不準參加被檢查單位安排的宴請、旅游、高消費娛樂(健身)等活動;不準接受被檢查單位和相關人員贈送的任何紀念品、禮品、禮金、電話充值卡、支付憑證和有價證券等。同時還要求,監管人員現場檢查中,不準向無關人員泄露現場檢查相關信息和被檢查單位的商業機密,以維護被檢查單位的商業利益。(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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