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四方區青島新世達網絡服務部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項目變更經營地址的立項申請,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第三十五條“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違反本條例的規
定,被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自被吊銷《網絡文化許可證》之日起5年內,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擅自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被依法取締的,自被取締之日起5年內,其主要負責人不得擔任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之規定。現將我局掌握的上述場所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若發現該場所實際情況與公示內容不一致的事項,請廣大市民于7月16日前書面告知我局。受理地址:鞍山二路40號四方區文化局,郵編:266033,聯系電話:83795422,聯系人:翟青,反饋意見直接送至四方區行政服務大廳文化局服務窗口。擬設單位名稱\單位地址\擬定法定代表人\性別\有無上述犯罪記錄青島新世達網絡服務部\鞍山二路26號\孫瑞華\女\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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