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虎網訊】今夏,南京交管部門正式實行運瓜新規:用機動貨車或低速載貨汽車代替拖拉機、農用車在規定時段內運瓜進城。
有人認為,南京有關部門推出這條規定,和爭創全國文明城市有關系。事實并非如此。
實施瓜車進城新規,是南京交管部門依照新的交通安全法正常開展的工作。瓜車進城新規實際上
去年就已制定,并分步實施。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南京市決定從2004年起逐步采取機動貨車替代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運送瓜果蔬菜進入中心城區,并專門下發了《關于認真做好瓜果蔬菜運輸工作的通知》,對相關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考慮到農民進城銷售瓜果蔬菜的實際利益,南京決定分三年逐步將《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實施到位。去年,江寧、六合、溧水、高淳等4個區縣先行實施;今年擴大到浦口區,限制拖拉機和農用三輪車駛入城區,低速載貨汽車仍可在規定時間內駛入;從明年起,全面禁止拖拉機、農用車駛入城市新城區,實行機動貨車替代運輸。
現代化大都市一個特點是:人口集中、交通密集。要使城市生活舒適方便高效又秩序井然,就需要依靠一整套公共生活系統來維持。這個系統,就由許許多多規則構成。《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個重要規則。依法管理,才會有良好交通環境和人居環境,使老百姓從城市發展中得到更多實惠。
南京正在全力推進城鄉統籌發展戰略,進一步縮小城鄉差距,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為了保證瓜農利益不因瓜車進城新規受到損失,有關部門及郊縣已采取了不少變通措施。比如,考慮到今年實施新規可能使部分瓜農一時無法適應,特別是租用機動貨車賣瓜成本將大大增加,南京交管部門已和有關部門協調好,組織替代轉運車輛;浦口區則專門準備了30輛機動貨車,用于本地及安徽地區瓜果替代轉運工作,以滿足市區居民瓜果消費日常需求;浦口區政府專門研究制訂出臺相關政策,對改用機動貨車運輸的瓜農予以一定經濟補助,確保瓜農利益不受損害;為了讓瓜農“舒心”地賣瓜,南京有關部門還在全市設置了瓜果直銷點,要求瓜農進入室內集貿市場、經市批準的攤點疏導群以及臨時設置的瓜農直銷點賣瓜。
南京實施瓜車進城新規,原本是交管部門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辦事,和其他部門不相干,和創全國文明城市指標風馬牛不相及,但到了個別記者筆下,就變成了“禁止瓜車進城是配合‘四城聯創’(爭創國家園林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全國文明城市)”,如此事實不清就“張冠李戴”,不顧新聞事實主觀臆想,為了“賣點”捏造事實,倒是很值得反思之事。看來把《關于新聞采編人員從業管理的規定(試行)》貫徹落實到每張報紙,貫徹落實到每篇文章,增強新聞戰線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新聞宣傳工作的自覺性,弘揚職業精神,加強記者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把“真實、全面、客觀、公正”這個新聞工作原則貫穿于每篇報道采寫中,用正確輿論引導人,時刻把“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為全黨全國工作大局服務”放在新聞宣傳首位,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