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女兒整天逼我做房子公證,將戶頭公證到她們名下,現在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昨天,伊春路75歲的杜老漢打來熱線求助。
據老人介紹,他與現在的妻子結婚9年了,兩人相依為命,互敬互愛,生活很幸福。妻子是安徽來的,她的子女都在安徽。現在兩老人這處套四的
房子讓杜老漢的兩個女兒放心不下。前幾天,兩女兒將他拉到一邊,要他做個公證:所有房子都屬杜老漢的,與繼母無關。姐妹倆的要求讓杜老漢犯難,如果現在做了公證,萬一自己先走一步,老伴上哪去住,再回安徽老家根本不合適;不做公證倆女兒又不高興。
杜老漢老伴告訴記者,姐妹倆無非怕她分一半的財產,實際上這種擔心是多余的,她的子女在安徽都已成家立業,根本沒人想到這邊的財產,她的子女還專門為此事寫了一份保證書,但這姐妹倆都不放心,一直催著老伴去做房產公證。尤其讓老人傷心的是,其中一個女兒還鎖了一間房子,他們想拿點東西都不方便。
“這種情況在再婚老人中比較常見,有的子女怕新來的繼(父、母)分財產,往往先做了婚前財產公證。”據市老齡委老年人權益處姓宗的工作人員介紹,關于老年人再婚面臨的阻力,以前子女是顧及面子,現在都顧及“票子”,尤其是老人的房產。
山東康輝律師事務所徐健律師認為,子女干涉老人處分財產的權利是不應該的,老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生活的權利,其財產可自由支配,并不受他人干涉。房子本身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杜老漢先過世的話,按照《繼承法》相關規定,他的老伴同樣可以參與財產分配,割除自己一半后再與其子女平等一同分割房產。(記者
王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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