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長春6月27日電為加快縣域經濟社會發展,調動縣市發展經濟的積極性,增強縣域經濟發展的活力,吉林省決定,從2005年7月1日起,將現行的省管市、市管縣(市)財政體制改為省管市、同時管縣(市)的財政體制(簡稱“省管縣財政體制”),此舉涉及到全省41個縣(市)。 &n bsp;吉林省省長王珉在27日說,一些涉及縣域經濟發展的關鍵權限,如建設項目和建設用地審批、稅收抵扣、技術改造以及省級共享和分成收入等,很多都下放縣(市)管理。不僅下放審批權,同時還下放了相應的收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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