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黃臺路的龍先生問:2005年2月1日前后職工住院費用怎樣結算? 主持人:2005年2月1日以后住院(含家庭病床和急診觀察住院)及此前入院此后出院的參保患者,費用結算時其分檔自負比例和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按調整后的標準執行;2005年2月1日前辦理出院,尚未結算費用的,結算
時仍按原標準執行。 劉先生問:門診大病有什么新規定? 主持人:近幾年來,門診大病醫療費每年以30-50%速度增長,加大了醫保基金支出壓力。為此,需要建立門診大病醫療費的控費機制。這次修訂,一是對門診大病醫療費實行限額或定額管理,二是在一個醫療年度內,不管職工是否住過院,發生的門診大病費用都要單獨計算一次起付標準。 張女士問:2月1日前后門診大病費用如何報銷? 主持人:2005年2月1日后起始醫療年度的門診大病參保患者,醫療年度內門診大病醫療費單獨計算一次起付標準;此前起始醫療年度的,本醫療年度仍按原規定執行起付標準,即年度內因住院已支付過起付標準的,門診大病不再支付起付標準。 2005年2月1日后醫療年度期滿的門診大病參保患者,門診大病費用結算時其分檔自負比例和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按調整后的標準執行。青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醫保處紀恩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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