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利用虛假廣告售房、銷售房屋面積“短斤少兩”、沒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就擅自預售商品房、惡意炒作、囤積房源、哄抬房價……自7月1日起,凡是出現上述不良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被掛上互聯網公開“亮丑”。據悉,這是我市為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而推出的一項新舉措。
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局在近日印發的《青島市房地產開發企業誠信評價辦法》中提出,房地產開發企業凡是有以下16種不良行為的將被記錄在案,并將被放在房地產信息網或媒體上曝光。16種不良行為包括:無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擅自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未按規定向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報送《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并拒不整改的;將未經驗收、備案或經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的;房屋銷售中存在虛假廣告、銷售面積“短斤少兩”等欺詐行為,造成消費者損失未予改正的;商品房銷售中,未按規定向購房者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未依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進行保修的;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或者以收取訂金、“房號費”等形式變相預售商品房的;惡意炒作,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的;不向購房人出具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欺騙購房人,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不執行服務告知和服務承諾制度的;違反合同約定拖欠工程款的;工程質量低劣或者發生重大質量事故的;未取得拆遷許可證擅自實施拆遷的;因企業原因造成消費者投訴,不能在限定時間內解決或引發集體上訪的以及其他違反房地產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規范等行為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或被通報批評的。
據悉,除了網上“亮丑”外,凡有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還不得參加當年房地產綜合實力10強的評比,情節嚴重者予以降低資質等級、注銷開發資質處理。(本報記者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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