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6月9日電為引導和推動商業銀行電子支付業務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9日公布《電子支付指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文件規定電子支付指令與紙質支付憑證可以相互轉換,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人民銀行稱,這里所稱的電子支付是指單位、個人通過電子終端 ,直接或間接向銀行業金融機構發出支付指令,實現貨幣支付與資金轉移。電子支付的業務類型按電子支付指令發起方式分為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銷售點終端交易、自動柜員機交易和其他電子支付。
人民銀行稱,這里所稱的電子支付是指單位、個人通過電子終端
頁面功能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
版式檢索
舊報全文檢索
專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