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長達半年的馬拉松查處后,廬山景區別墅事件終有結果。江西省政府開出的處理清單是:對違規建造的別墅一律拆除或沒收;對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非法轉讓土地的有關責任人員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見6月3日《北京娛樂信報》) 公然踞于廬
山之巔的48套豪華別墅,長達10年之久無人過問。而最先“發現”廬山別墅并迅速引起中央高層注意并推動事件查處的巨大力量,是鋪天蓋地的輿論報道和激蕩于網絡內外的強大民意。可惜等到處理結果浮出水面時,我們才發現,這一典型公眾點題的菜單式舉報,有關部門并沒有在“查實”中給予足夠呼應。 且不說查處過程遮遮掩掩,眾部門對“發現線索”有功的媒體屏蔽消息,刻意保持距離。就拿這份處理清單來說,它也遠遠沒有回答公眾當初熱議的幾個焦點問題。 半年前,雜文家何衛東先生就提醒有關部門,查廬山別墅要做到“三個不放過”:一是在如此長的時間跨度內,相關職能部門是怎樣“忽悠”法律職責的?二是修建者為何人?盡管當地官員一再拍胸脯,聲稱業主都是經商者,然而記者拿到的名單上,卻赫然寫著包括原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在內的地方高官名字。三是資金從哪里來?按照一般干部的收入水平,造如此別墅,傾盡半生宦囊也不夠用! 公眾滿懷信心地等了大半年,可整個清單是只見數字不見別墅主人的名字。有多少官員參與其中,副省級廳局級縣處級干部各有多少,其錢財都是從何而來,尤其是這批瀆職瀆責甚至涉嫌腐敗犯罪的官員名單,沒有交代一個字!這種無視公眾知情權的表現,讓人感覺很不爽。張培元《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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