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報道,烏魯木齊市一位年輕的母親帶著自己兩歲半的孩子想在網吧上網,通過網絡視頻與在外地工作的丈夫見面,結果網吧以“未成年人禁止入內”為由拒絕其入內。烏魯木齊文管辦市場處處長高巨平認為,這屬“特殊事例”,網吧不應拒絕。 點評:要論照章辦事, 兩歲半的孩子自然是在“未成年人之列”,一點沒錯;但半年沒見父親的孩子,想通過網絡見見爸爸都成了“奢望”,實在又有點不近人情。要說這是“特殊事例”,倘若以后還有更多的“特殊事例”,又該如何處理呢?看來,這事還真得研究研究。
點評:要論照章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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