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凌晨5時,49歲的環衛女工劉火芳在高雄路上清掃馬路時,被一輛黑色凌志車撞飛,當場死亡。肇事司機正是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三隊教練員矯春本。
“矯春本是知名教練,讓他賠償80萬并不多。”死者劉火芳的家屬提出高額賠償要求。矯春本對這一要求做何反映?
80萬這么算出
“80萬的賠償費是怎么算出來的?”前日,記者提起這個問題,劉火芳的家人神情凝重地告訴記者:“我們沒有找律師計算過,但是車禍太慘了,這筆賠償費里還應該包含精神賠償,所以我們要矯春本賠償80萬元。”劉火芳的侄女解釋說,聽同鄉講,踢足球的一年就能掙100多萬,“何況矯春本還是管球員的教練,80萬元對他絕對不是問題。”
43萬達成協議
昨晚,記者從警方了解到,因為矯春本與死者家屬達成了和解協議,前天,矯春本已經取保候審。
記者從市南環衛公司了解到,經過雙方協商,矯春本賠償車禍死者劉火芳的家屬43萬元。市南環衛公司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矯春本已經被警方放了。“賠償43萬元,你們滿意嗎?”記者問,這位負責人表示,對于這個賠償金額他們比較滿意。
記者夜訪
43萬元換來一聲嘆息
昨晚11時,記者來到劉火芳家中,劉火芳的丈夫蔡富兵告訴記者,雙方的談判從事發后第二天就開始了。他們先提出了80萬元的賠償要求,但是矯春本方稱“家中也不富裕”,不同意。5月17日下午,雙方暫定賠償金額是42萬,但蔡的兒女不同意。昨日,雙方最終達成口頭協議,43萬,現金支付,一次結清后,互不糾纏。蔡告訴記者,今日下午,矯春本的家人朋友將約他們在我市某工商銀行儲蓄所見面,當場轉帳,并簽訂私了協議。
“賠償43萬元,你滿意嗎?”記者問起這個問題時,蔡富兵痛苦地說“多少是多啊,就是1億也換不回一個活人啊。”他向記者透露,兒女開始堅持非賠80萬不可,最后談成了43萬,他也無所謂了。記者繼續追問43萬他將如何處置時,蔡富兵說他也沒想好。
蔡富兵告訴記者,他聽說矯春本已經獲釋,但是整個談判過程中他一直沒見過矯春本,每次都是矯春本的一個朋友出面。今天,簽訂私了協議后,就要準備妻子火化的事情了,他的兒女也將回家種田。
專家說法 取保候審期不超過一年
法律專家昨天告訴記者,交通肇事者要負刑事責任,同時也要承擔向死者家屬賠償的民事責任。現在,受害人家屬接受了肇事者的賠償金后,民事部分已經解決。“下一步,就可以走刑事訴訟程序了。”法律專家稱,根據法規規定,交通肇事具有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目前,此案現在正處在偵察階段,之后,公安機關會將此案移交給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再把案件公訴到法院,最后由法院依法根據案情進行判決。
記者陳勇劉文劍許諾 為您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