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日,市民林女士在某大型超市內購買了鯊魚肝臟,幸好食用前上網查詢到食用鯊魚肝臟對人體有害的知識。記
者多方查詢還了解到,國家明令禁止出售鯊魚肝臟。
林女士聽說動物肝臟有滋補作用,昨天在看到某超市出售鯊魚肉時,就向工作人員提出買些鯊魚肝。售貨員建議林女士回家將魚肝蒸蒸吃。因為不知道怎樣烹調好,林女士就通過互聯網查查詢,結果發現,鯊魚肝臟不能食用!
海生動物研究員李新告訴記者,鯊魚的肝很大,占鯊魚體重的10%至15%左右,人吃了鯊魚的肝后,會出現惡心、嘔吐、頭痛、兩眼紅腫、脫皮,全身的肌肉、骨關節疼痛等癥狀,這是因為鯊魚肝除了含有大量脂肪外,還含有大量的維生素A,一般人只要吃上一兩就能引起中毒,因此國家有關部門明確規定不許出售鯊魚的肝。
記者隨即與出售鯊魚肝臟的超市取得了聯系。超市生鮮部負責人表示,并不知道鯊魚肝有毒。他承諾會盡量收回售出的鯊魚肝臟。(陳小寧王秀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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