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銀行近日出臺了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的意見,對個人住房貸款利率、首付款比例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對上海、杭州、寧波等地的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先的20%提高到30% 按照這些規定,大多數原有借款人將得到農業銀行最優惠的貸款利率,而對于明顯屬
投機炒作購房行為的,則不予貸款支持,以及早防范信貸風險。 農行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意見包括:對于2005年3月17日以后新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農業銀行提出,各分行可對借款人購買的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房)實行下限利率;除此之外,對借款人支付首付款比例較高的、借款人為農行個人優質客戶的、借款人購買農行總分行級房地產優質客戶開發的住房的,或滿足其他相關條件的,可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進行一定程度的下浮。但對同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請第三套個人住房貸款的,必須實行基準利率或適當上浮。 農業銀行明確規定,對上 海、杭州、寧波等地的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先的20%提高到30%,并要求對其他房地產價格漲幅較高的地區,有關分行也要適當提高首付款比例。同時,農業銀行還要求各經辦機構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應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和該行信貸管理系統查詢借款人及其配偶已購房屋情況,對借款人及其配偶貸款購買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的,漸次提高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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