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診的基本程序: a、憑《門診大病醫療證》到規定定點醫院的門診大病專門“窗口”,領取本人的《門診特殊疾病專用病歷檔案袋》(含門診大病病歷、本式雙處方等); b、按定點醫院管理規定接受診療服務; c、就
診結束后將有關資料放回病歷袋,交回門診大病專門“窗口”,取回本人的《門診大病醫療證》。 (2)就診管理要求: a、必須到《門診大病醫療證》規定的定點醫院門診就醫,否則醫保統籌金不予報銷; b、必須是用于治療《門診大病醫療證》規定的病種及并發癥、合并癥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否則醫保統籌金不予報銷; c、非《門診大病醫療證》規定病種及并發癥、合并癥的門診醫療不得使用門診大病病歷和雙處方; d、門診大病專用病歷袋(含門診大病病歷、雙處方等)就診結束后必須交由定點醫院集中保管。 e、門診大病患者需住院治療時,住院期間不得同時發生該病種門診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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