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為您講述 近日,劉小姐在網上“漫游”時,發現自己的畢業論文竟然在一家網站出現,并被網站以每下載一次50元的價格公開拍賣。 “我的畢業論文出現在一家網站。”劉小姐告訴記者,只憑題目和內容簡介,她就能斷定論文一定是自己的。劉
小姐原先在煙臺一家大學上學,去年用了3個月的時間完成了畢業論文,并獲優秀論文獎。劉小姐調查后,將目標鎖定在一名在學校讀書的同學身上,并想通過法律討個說法。 昨天,記者搜索到載有劉小姐論文的網站,發現網站的內容全部都必須付費下載,價格從1元到600多元不等。記者隨后聯系到網站管理員,對方告訴記者,網站只是一個“知識交易”平臺,每次下載網站收取60%的手續費。他們無法核實每位會員提供的著作是否為本人所著。管理員表示,他們將在一周內讓提交劉小姐論文的會員提供著作人信息,如果沒有收到“令人信服”的信息,就將刪除該論文。 山東源豐律師事務所的趙振雪律師認為,根據著作權的有關規定,著作權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報酬權在內的各項權利都屬于作者本人,他人使用必須經過作者本人許可,否則就是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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